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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天宁路南侧、土荫路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07   发布单位:本网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天宁路南侧、土荫路东侧地块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天宁路南侧、土荫路东侧地块(地块的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3°11′48.48″,北纬22°56′43.33″)。地块总占地面积为75977.12平方米。

  地块占地面积:75977.12m2

  用地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与二类居住用地(B/R2)

  土地使用权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土地发展中心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佛山地质工程勘察院

  联系人:陈胜

  联系电话:13690408817

  电子邮箱:1098337390@qq.com

  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43号

  附件: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天宁路南侧、土荫路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简本)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天宁路南侧、土荫路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简本)

  土地使用权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土地发展中心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佛山地质工程勘察院

  编制时间:2022年6月

  一、基本情况

  北滘镇新城区天宁路南侧、土荫路东侧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顺德北滘学校东南侧,占地面积为75977.12m2,地块东南侧为在建楼盘(合景天玺),西南侧为北滘体育公园,西北侧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顺德北滘学校,东北侧为在建楼盘(顺德未来城)。

  根据《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周边TOD规划研究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北滘站)修编》,该地块未来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与二类居住用地(B/R2)

  为了确保本项目地块环境是否满足后期开发利用的要求,现对其进行土壤污染现状初步调查工作。

  受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土地发展中心委托,调查单位广东佛山地质工程勘察院于2021年8月~2021年12月对该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现状初步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在第一阶调查期间,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本项目地块及周边区域,以及向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地权属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了解该地块发展变迁历史情况的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访谈,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可知:

  北滘镇新城区天宁路南侧、土荫路东侧地块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高村,地块东南侧为在建楼盘(合景天玺),西南侧为北滘体育公园,西北侧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顺德北滘学校,东北侧为在建楼盘(顺德未来城),占地面积为75977.12m2,约113.97亩。该地块2009年以前隶属于高村村集体所有,于2009年1月21日由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土地发展中心收储。

  该地块一直作为农用地使用,无工业生产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时期:

  1979年以前,该地块东南侧局部为鱼塘,其余部分为农田,用于水稻种植;2000年至2007年,该地块内主要用于苗木、花卉的种植,其中2000年该地块内南侧与北侧小块区域见开挖鱼塘,主要用于养殖四大家鱼,2005年该地块内北侧小块区域鱼塘被回填平整,鱼塘面积约8539m2,填土来源于之前开挖鱼塘时的塘基,即来源于地块内“取高填低”;2007年至2009年,该地块除南侧原有鱼塘外,其他农用地均开挖成鱼塘,面积约为45004m2,仍用于四大家鱼的养殖。2009年,地块内东北侧鱼塘进行了第一次填土平整,面积约为27926m2,其后主要用于苗木、花卉的种植;2013年该地块西侧区域小块鱼塘被回填平整,面积约为2560.84m2,鱼塘面积缩小,填土来源于鱼塘塘基,即来源于地块内“取高填低”;2014年至2015年该地块内剩余鱼塘被回填平整,面积约为35503.8m2。2015年该地块内西北侧搭建临时工棚,用于临近地块施工人员临时居住,现已拆除,地块围闭后准备进行开发建设;2020年拟建地块西侧角落堆积了大约150m3的砖瓦碎块及混凝土,其来源于北滘镇“三清三拆”活动对废旧村居的拆除;2021年7月~8月对地块内西北侧的工棚进行了清理。

  根据搜集的资料分析,该地块的主要使用功能一直没有发生变化,均为农用地,未被开发利用为工业用地,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情况。

  根据人员访谈得知,根据原土地权属单位工作人员访谈以及从现土地管理单位处得知,2009年开始,地块鱼塘区域进行了填土,填土来源为地块东南侧的佛山新城海秦水岸(一期)基坑开挖以及地块内开挖鱼塘时的塘基,鱼塘区域总填土面积27926m2,填土厚度1.4~3.0m,总填土体积57984.41m3

  2013年至2015年,地块内进行了二次填土,填土来源为地块东南侧的雅居乐英伦首府(一期)基坑开挖以及鱼塘内部修整的泥土,填土面积35503.8m2,填土厚度1.4~3.3m,总填土体积76478.66m3

  除此以外,地块未涉及其它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填埋等情况,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的可能,历史上也没有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

  通过对相邻地块的调查,周边以农用地、在建小区、学校、河涌为主,未见雨污管线、沟渠、垃圾堆填情况,整体上周边生态环境良好。根据仅距离地块红线约400m西南方向为北滘镇高村工业区,工业区与调查地块被林西河相隔。内河涌作为水文地质专业上的天然隔水边界,可以起到阻隔地下水污染扩散的作用,地下水也很难通过地下水径流或进行污染扩散。同时,工业区位于地下水径流区西侧下游,本地块受到周边工业区环境污染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基本不可能存在周边污染物迁移对本调查地块造成影响。

  对比《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中重点区域的定义,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储存、运输。根据污染追溯分析,调查地块存在不同程度的填塘、堆土、土地平整等,车辆运输土方会不同程度涉及到机油、汽油使用,存在汽油或机油泄露的可能,可能存在石油烃污染(C10-C40);同时鱼塘养殖过程中投放饲料可能涉及的锌等重金属污染。因此,调查地块主要涉及的特征污染物为重金属锌、石油烃(C10-C40)。

  因此,调查地块将填土区全部划分重点关注区域,为进一步消除前期调查的局限性及了解土壤环境状况,建议对地块环境进行适当采样分析,为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资料判断提供更为直观的依据。

  三、第二阶段调查

  (1)土壤及底泥环境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初步调查地块内共设置了49个土壤监测点位,地块外设置了2个对照土壤监测点;4个底泥监测点位,3个位于地块内,1个位于地块北东侧紧邻内河涌。

  土壤监测点8项重金属共检出7项;《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基本项中27项VOCs和11项SVOCs均未检出,仅检出石油烃(C10-C40),检测率为100%,检测值为12~791mg/kg,平均值为78.72mg/kg。土壤各项指标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底泥监测点8项重金属共检出7项;《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基本项中27项VOCs和11项SVOCs均未检出,仅检出石油烃(C10-C40),检测率为100%,检测值为40~134mg/kg,平均值为70.00mg/kg,也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及地表水环境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初步调查共设置了地下水监测点9个(包括对照地下水监测点1个),共采集了9组地下水样品;设置了4个地表水监测点,3个位于地块内,1个位于地块北东侧紧邻内河涌。

  地下水监测点重金属除六价铬外均有检出,检出的指标为铅、镉、汞、砷、锌、铁和锰;除铁和锰外,其余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要求。地块所在区域已经全面覆盖自来水供水管,不开采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或其他用途,因此铁、锰金属超标对人体不存在健康风险。《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基本项中27项VOCs和11项SVOCs均未检出,仅石油烃(C10-C40)被检出,检测值为0.06~0.16mg/L,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

  地表水监测点重金属六价铬、镉、汞未检出,砷、铅、铜、铁、锰、锌、镍检测值均未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Ⅳ类标准要求;《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基本项中27项VOCs和11项SVOCs未检出,仅检出石油烃(C10-C40),检测值为0.14~0.21mg/L,平均值为0.17mg/L,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要求。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底泥样品检测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锌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数学模型推导值;地下水样品中除铁和锰外,其余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水体标准要求,锌、石油烃(C10-C40)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数学模型推导值。

  因此,本地块不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调查活动到此可以结束。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未来规划为商业服务业设施与二类居住用地开发建设要求。





    

佛山地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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